声明人:陈利明(别名陈克)
2003年10月以前,在邪恶旧势力的高压下,向邪恶写的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各种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只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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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8/118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