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群英、张中利
99年7.20迫害开始时,我在派出所办的洗脑班上签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名字。现正式严正声明: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8/118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