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元珍
在邪恶迫害下,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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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8/118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