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卫武
邪警给我写的不让参加法轮功活动的保证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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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8/118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