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中选
7.20期间在邪恶的重压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对法轮功的认识”。今天我严正声明,我所写、所说、所做或别人替我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话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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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9/118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