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兰香
从2005年4月起,在当地恶警的骚扰、追捕、抄家期间,我和女儿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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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9/118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