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华
2005年3月,为了能见到被非法关押的弟弟,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现在郑重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9/118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