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初祥东
在邪恶迫害下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作的“保证”等,全部作废。我要走正以后的路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9/118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