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洪秀
99年7月20日以来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在以后的正法中,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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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9/118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