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兰花
2002年,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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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9/118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