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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蕴华 由于本人学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在劫难来时神的一面没有出来正法,而用了人的一面,执著于人的东西,结果在2001年初向街道作“保证”。虽然不是出自内心,但是也损害了大法的名誉。自己深感悔痛!现严正声明,以前所说、所写一切不利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自己今后要加倍努力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4/196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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