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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木春

   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意志不坚,曾在1999年7.20以后,在强权的迫害下写过“保证”,说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话,现郑重声明,以前的全部作废,即日起做一个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、维护大法、证实大法、溶于大法的一个粒子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4/1962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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