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尹华
在一次到人家中讲真相时,遭到举报,被非法带到了派出所。我说了不该说的,做了不该做的。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法为师,正念正行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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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