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廖兰珠、王小仙、王春兰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被迫签的字、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勇猛精進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正法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