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吉香、王伟
1999年7.20以后,强迫家人在打印的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名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