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屯华
被非法抄家后,我被非法送到了市洗脑班强制洗脑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。郑重声明:我在洗脑班的一切“声明”和言论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