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云霞、刘小玲、石小粉、宋爱云、杨国灵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被强制按的手印,以及作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洗刷自己的污点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