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凤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及签的名、按的手印等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