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淑兰
在邪恶迫害下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