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兰英
在邪恶迫害下,被迫违心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信法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