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士俊、孙广耀
99年7月20日以来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度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