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明花
7.20以后,在邪恶的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