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靳峰
在邪恶的蒙蔽下,我交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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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