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德美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紧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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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0/118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