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伶俐 我是98年1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。自7.20邪恶迫害大法以来,我有些言行不符合大法。在邪恶迫害初期,得知可能有人会举报我,我就说“他如果举报我,我不怕。如果派出所来找我,我不承认我在炼法轮功。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自7.20以来,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