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京财
我1995年7月喜得大法。2001年8月,我被邪恶绑架到洗脑班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过去向邪恶的一切“保证”及有违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尊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1/1184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