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玉龙
我在1999年7月20日前配合过邪恶,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如签字、交书、照像等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不利于大法的所有行为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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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1/1184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