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云珍
在发《九评共产党》时被邪恶非法抓捕,它们威逼我在材料上签了名。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的签名、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1/1184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