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宇、刘永红
我们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现严正声明:我们以前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1/1184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