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树甲、高翠
以前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1/1184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