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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春娟 我1998年8月得法。2000年去北京讲真相,被北京公安绑架,当地带回后又被非法送進看守所,被非法拘留,后又被非法判三年劳教。出卖了同修。给大法造成损失,做了助纣为虐之事。声明:我所有在劳教所里写的东西、说的、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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