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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凤仙 我1998年有幸得法,得法后身心健康、道德升华。1999年7.20后,我走出去证实大法,回来后被单位发现,逼我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路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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