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颖
四年前,我工作过的公司曾逼迫每位员工签名“不信、不炼法轮功”。当时我没用真名签名。现郑重声明:本人对大法不敬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