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怀宝
我向邪恶写过的“保证”(包括他人代写的)、说过的“不炼了”、按过的手印、签过的字一律全部通过明慧网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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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.年1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