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延铭
我九九年7.20以后,说了和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话和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自己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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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