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丽芹
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和“保证”,宣布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