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德成、张树彦、肖凤珍
过去我写的、别人代我写的、我代别人写的“保证书”、和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