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全心、湛林凤
在派出所的胁迫下,我们违心的写了“不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,认真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