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瑞芳
1999年之后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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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