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从桂艳
在劳教所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,跟随师父正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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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