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楠艳伶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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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