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兴、张宝欣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!我一定会弥补过错,相信法轮大法好!支持法轮大法!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