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艳秋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一律作废。今后要好好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正念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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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2/11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