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邱乐华
1999年12月份,所做的对法轮大法不敬之处,声明作废。今后不再被邪党利用迫害法轮功,法轮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3/1185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