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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春芝 2003年。在狱中面对邪恶的迫害,我写下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无颜面对大法和师父。现声明:我在邪恶迫害下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、“不修炼保证”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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