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强
我在99年7.20后,说过一些邪悟的话,打过人,被恫吓交过书,因保管不当在火车上丢过大法书籍,还在邪恶面前“保证不参加法轮功组织”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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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4/1185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