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鸿艳
在教养院被迫害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4/1185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