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苟光碧
在邪恶的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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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4/1185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