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玉风、孙云华、单苏娥、林基潇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并且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4/1185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