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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陆学禄

    九九年七月十九日,我们去跟政府说明我们法轮大法学员都是好人,法轮大法好,但却遭绑架,押回警署到翌日才放回,且食水未進。而后,就经常被邪恶骚扰。有一次八月份,把我叫到警署,看反大法的邪恶电视,然后逼着表态,由于当时有怕心,我说“不炼了”。后来又经常骚扰我,我也说过“不炼”的话,并在笔录上签字。以上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以后决心跟随师父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5/1186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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